李嘉诚基金会「人间有情」宁养医疗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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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养院」是免费上门为贫困的晚期癌症患者提供镇痛治疗、护理指导、心理及哀伤支持、社会资源链接、义工服务,以及开展临终关怀宣传教育等服务的医疗慈善机构
* 如您要查询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出现在列表,说明该地区现无合作医院开办宁养院

您查询的广东省5家宁养院
汕头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宁养院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长平路57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期大楼东侧一楼
联系电话 0754-88323509;0754-8863103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须知 确定为服务对象的标准:贫困、癌症、晚期、疼痛,患者居住地在宁养院的服务地域内
符合条件的患者/家属,建议在工作时间先致电宁养院办公电话咨询申请服务细节,或携带以下资料到宁养院申请
1. 二级(含)以上医院确诊为晚期癌症的诊断证明(需有医院公章)或者二级(含)以上医院出院小结(需有明确的晚期癌症诊断描述);如有其它各种病理学、影像学、实验室检查报告请一并提供;
2. 患者和取药人(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有身份证的可用户籍簿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代替;
3. 贫困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但未能取得上述证明者可填写《宁养服务申请书》代替。
湛江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宁养院
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宁养院
联系电话 0759-2387588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申请须知 确定为服务对象的标准:贫困、癌症、晚期、疼痛,患者居住地在宁养院的服务地域内
符合条件的患者/家属,建议在工作时间先致电宁养院办公电话咨询申请服务细节,或携带以下资料到宁养院申请
1. 二级(含)以上医院确诊为晚期癌症的诊断证明(需有医院公章)或者二级(含)以上医院出院小结(需有明确的晚期癌症诊断描述);如有其它各种病理学、影像学、实验室检查报告请一并提供;
2. 患者和取药人(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有身份证的可用户籍簿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代替;
3. 贫困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但未能取得上述证明者可填写《宁养服务申请书》代替。
深圳
深圳市人民医院宁养院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东门北路1017号深圳市人民医院2栋2楼宁养院
联系电话 0755-25617019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申请须知 确定为服务对象的标准:贫困、癌症、晚期、疼痛,患者居住地在宁养院的服务地域内
符合条件的患者/家属,建议在工作时间先致电宁养院办公电话咨询申请服务细节,或携带以下资料到宁养院申请
1. 二级(含)以上医院确诊为晚期癌症的诊断证明(需有医院公章)或者二级(含)以上医院出院小结(需有明确的晚期癌症诊断描述);如有其它各种病理学、影像学、实验室检查报告请一并提供;
2. 患者和取药人(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有身份证的可用户籍簿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代替;
3. 贫困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但未能取得上述证明者可填写《宁养服务申请书》代替。
韶关
粤北人民医院宁养院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33号粤北人民医院宁养院
联系电话 0751-691347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申请须知 确定为服务对象的标准:贫困、癌症、晚期、疼痛,患者居住地在宁养院的服务地域内
符合条件的患者/家属,建议在工作时间先致电宁养院办公电话咨询申请服务细节,或携带以下资料到宁养院申请
1. 二级(含)以上医院确诊为晚期癌症的诊断证明(需有医院公章)或者二级(含)以上医院出院小结(需有明确的晚期癌症诊断描述);如有其它各种病理学、影像学、实验室检查报告请一并提供;
2. 患者和取药人(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有身份证的可用户籍簿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代替;
3. 贫困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但未能取得上述证明者可填写《宁养服务申请书》代替。
潮州
潮州市中心医院宁养院
地址 潮州市湘桥区意东三路与东山路交叉口 潮州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一楼左侧第16区域
联系电话 0768-225819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取药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申请须知 确定为服务对象的标准:贫困、癌症、晚期、疼痛,患者居住地在宁养院的服务地域内
符合条件的患者/家属,建议在工作时间先致电宁养院办公电话咨询申请服务细节,或携带以下资料到宁养院申请
1. 二级(含)以上医院确诊为晚期癌症的诊断证明(需有医院公章)或者二级(含)以上医院出院小结(需有明确的晚期癌症诊断描述);如有其它各种病理学、影像学、实验室检查报告请一并提供;
2. 患者和取药人(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有身份证的可用户籍簿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代替;
3. 贫困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但未能取得上述证明者可填写《宁养服务申请书》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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