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殡仪馆 | 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死亡后按照殡葬法律法规火葬和骨灰安放,未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具体对象如下:
1. 城乡低保对象; 2. 城镇“三五”人员; 3.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4. 重点优抚对象; 5. 革命“五老”人员; 6. 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 免费项目如下: 1. 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2. 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3. 遗体接运尸袋(纸棺)费; 4. 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5. 价值200元的骨灰盒; 6. 小型告别厅。 | 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1号 | 0591-83442778 |
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到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表格可到福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或到各地民政局领取)。经办人申请时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免费对象(死者)有效证件(如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等)、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殡葬服务专线 | 殡仪服务套餐、棺围花、西式灵堂布置、中式灵堂布置、会馆治丧、花艺布置、临终关怀、生命礼赞;
移风易俗殡仪套餐:5980元/场 | 968533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红十字会 | 接受器官及遗体捐赠 | 福州市鼓屏路27号晨恩楼8楼 | 0591-87610572 |
需提供身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证明。
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填写《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的同时,填写《福州市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在福州市红十字会网站“大病救助基金”网页下载或到当地县(市)区红十字会领取],经相关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等审核盖章后,并提交手续完备证明材料一套,送当地县(市)区红十字会。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慈善总会 | “331”慈善救助工程:
助养孤儿、助养孤寡老人与助学贫困高中生3个项目,每个项目救助名额各300名,每个受助人每年可获1000元救助金。其中,孤儿一直救助到16周岁为止;贫困高中生帮助完成高中阶段的三年学业;孤寡老人救助到去世为止。 |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73号10层 | 0591-87553951 0591-87663916 |
救助范围为仓山区(限助学)
晋安区及福州八县区,基金申请须由区慈善会初审,市慈善会审批确定。 今年的救助名额已满,要从明天开始。 传 真: 0591-87553950 Email: 406928429@qq.com 邮 编: 350001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 1、救助对象:全部善款专项用于救助福建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原则上,捐款数额大的地区的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优先列入救助对象。
2、救助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基层妇联逐级审核、上报贫困妇女两癌患者信息名单,福建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复核确认,严格审查无误后,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并在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有关县(市、区)妇联账户,由有关县(市、区)妇联按公示名单发放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 12338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长乐市慈善(红十字)会 | 助学、助老、助医、助残 | 长乐市西洋北路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建省癌症康复协会 | 1.医保正常报销后,需要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康复费用和康复管理费用由福州市慈善总会“福州康爱救助金”全额补助。
2.患者及陪护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 福建省癌症康复协会长青杏福肿瘤医疗中心(福州市晋安区涧田路88号,长青颐养园内) | 4001331633 |
1.填写福州慈善康爱行动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 3.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经济困难户等)复印件一张。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1.受理、审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监督律师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受援助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2.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3.制定并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发展规划,依法管理使用法律援助经费; 4.监督管理全市各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各行业性、专门性法律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室的工作; 5.受理、审批国家赔偿、公民民事等各类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指派、监督律师等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受援助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 | 0591-83360001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律服务专线 | ,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 | 12348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中洲基督教堂 | 宗教灵性关怀 | 福州市台江区解放大桥 | 0591-83445183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天主教爱心部门 | 为病人进行祈祷、做弥撒
平时陪伴、照顾病人 筹集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病人 送病人最后一程 | 福州市鼓楼区教堂 | 13348242777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各区/街道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 市民政局通过向户籍老人实行分类救助,为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符合条件的老人每人每月通过“居家养老消费券”形式获得补助100元-200元不等,让老人享受日托中心、食堂、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籍、临终关怀等居家养老照料。 |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四楼 |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咨询电话 |
可致电或直接到所在居委会、各社区工作站查询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康乐康健康产品连锁 | 提供各种护理床、制氧机等用品销售服务 | 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118-1号店 | 13860638362 13950493498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长期护理保险 | 1、福州市长护险包含基本生活护理和专业护理两类大项,具体服务项目27项。其中,基础生活护理服务项目16项,涵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等方面;专业护理服务项目11项,涵盖非治疗性护理、风险防范等方面。
2、凡参加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经失能评估申请且评估达到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可享受福州市长护险待遇。为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障对象为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职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不能单独参保长期护理保险。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保障。 3、申请方式 失能评估由申请人(评估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登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向委托经办机构提出评估申请。委托经办机构收到失能评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参保人的申请材料和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 15859199175 | |
准备材料:
1、老人身份证,医保卡原件 2、一寸或2寸照片一张,如没有可用手机先拍一张人脸相片,以后补照片 3、带有盖章的半年前出院小结 4、监护人身份证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建省癌症康复协会 | 1.组织癌症患者参加抗癌健身康复培训和交流活动
2.邀请各类专家举办康复讲座,为癌友解答疑惑 3.组织会员康复锻炼、休养、康复旅游及有益身心健康文体的活动 4.对癌症贫困人员予以相应帮扶 | 台江区洋中路宏医堂国医馆 | 18950254460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城市医疗救助) | 救助对象如下:
(一)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医保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治疗的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扣除医疗保险补偿金额后,以此为基数按50%比例予以救助。对其它门诊大病病种治疗费用,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治疗费用为基数,按60%比例予以救助。(二)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医保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诊疗的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扣除医疗保险补偿金额后,以此为基数按50%比例予以救助。(三)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及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11种门诊大病病种诊疗的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市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的救助费用由市财政直接补助。(四)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五)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的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四楼 | 0591-83250691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农村医疗救助) | 救助对象:
(一)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应负担的资金(每人每年10元),并享受合作医疗待遇。(二)医疗救助对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县合医中心审核认可),扣除合作医疗补偿后的当年总额超过1000元的,按不低于扣除合作医疗补偿后金额的40%给予救助。 (三)对门诊特殊病种(具体病种种类、数量各县(市)区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的治疗,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当年累计治疗费用超过1000元的,按不低于当年符合规定的特殊门诊治疗费用总额的40%给予救助。(四)年度合计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万元。(五)对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其疾病治疗救助不设起助线,保障力度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六)国家规定特种传染病的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四楼 | 0591-83250691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红十字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 救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即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 福州市鼓屏路27号晨恩楼8楼 | 0591-87610572 |
需提供身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证明。
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填写《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的同时,填写《福州市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在福州市红十字会网站“大病救助基金”网页下载或到当地县(市)区红十字会领取],经相关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等审核盖章后,并提交手续完备证明材料一套,送当地县(市)区红十字会。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 | 救助对象: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乡干部); 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及分散供养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含)以上重度残疾人。 | 五四路新天地大厦5楼 | 0591-87809089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5:00—18:00 (夏季)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建省助困公益协会 | (1)助医:关爱在福建本省治疗的白血病、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烧伤儿童,募集资金仅限于福建省内医院治疗使用,仅限14周岁以下儿童,协助患儿家庭求助;
(2)助困:收集城市中的二手旧物资,整理后运往贫困乡村; (3)助学:收集城市中的旧书籍,整理挑选后在乡村建立借阅室。 | 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05号士富商贸大楼2层东侧 | 18605910114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 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6号 | 0591-87524794 |
电子邮箱:fzsfl1@163.net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承担福州市市本级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生育保险、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施监管及对各县(市)和马尾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等工作。
实现医保业务同城通办,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便利。 目前,福州市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产品”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医保报销范围涵盖了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和大病保险,实现了“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1-3层 | 12333,968906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非医疗转运车 | 病人转运 | 83735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