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韶关 常用社会资源及合作机构
殡葬/后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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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殡仪馆为丧户提供遗体整容与化妆、遗体火化、遗体追悼瞻仰及骨灰寄存等服务。韶关市陵南路0751-8885555
市辖三区(浈江、武江、曲江)户籍办理遗体火化所需资料:逝者死亡证复印2份、逝者户口本主页复印3份、办理人户口本当页和身份证(正面)复印2份、逝者户口本当页和身份证(正面)复印3份。按需选择服务,本市户籍人士可减免1500元。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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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生大事礼仪服务有限公司为丧户提供殡葬咨询服务;持逝者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明、亲属身份证明、死者的照片等为丧户提供:公墓、骨灰盒寄存、安葬等服务。浈江区新韶镇大陂村110号95154;13640027598
病人在世时,可提供服务:①护理服务,包括帮助患者洗头、理发、修指甲、心理疏导,每位病人每个可免费享受一次,第二次开始需收取相应费用;②免费协助处理临终手续,提供身后事咨询及办理指导。病人去世后,可提供服务:①免费为病人临终房间消杀;②免费骨灰寄存服务。③有偿提供入殓更衣、接运安置、墓园咨询、安葬礼仪指导。24小时服务,所有服务均需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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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洞天陵园持死者的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明、代办亲属身份证明、死者的照片等为死者办理骨灰安置、安葬服务。韶关市浈江区水口管理区黄浪桥0751-82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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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南华纪念园持死者的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明、代办亲属身份证明、死者的照片等为死者办理骨灰安置、安葬服务。韶关市武江区黄塱横脚岭0751-86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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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万寿山公墓持死者的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明、代办亲属身份证明、死者的照片等为死者办理骨灰安置、安葬服务。曲江区马坝镇大旺山脚0751-6651983

遗体/器官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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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人民医院眼科护士站提供眼角膜捐献咨询,并办理《角膜捐献知情同意书》粤北人民医院2号楼8楼0751-69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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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遗体接收站接受遗体捐献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020-61649810,020-62789093
直系家属作为代理人(无直系家属的,需提前拟定委托证明),持死亡证明及逝者身份证正面电子版,24小时内联系负责人员吴老师即可。

义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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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人民医院宁养院志愿者团体为患者家属提供情绪支持、心理纾缓、功课辅导等服务。粤北人民医院肿瘤中心2楼宁养院0751-6913471
如有需要也可联系韶关宁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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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星源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志愿者团体扶贫、助学、助残等义工服务。“圆梦微心愿”义工项目,为宁养家庭提供物质、义工服务等项目浈江区西堤北路38号二楼之一18927808128

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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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立德会免费为地中海贫血儿童提供免费输血资源韶关市惠民南路西河汽车站后面0751-8776661、13826368008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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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免费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活动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30-31号窗口0751-8877866、0751-8550083
首先线上咨询或携带有效证件线下咨询

宗教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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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基督教新教宗教灵性关怀浈江区风采楼苏宁电器旁基督教韶关堂13570779071
教友们可免费提供上门关怀服务,如有需要也可联系韶关宁养院

临时看护、家居护理器材购买/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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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利峰气体输送站(租用氧气瓶)提供购买或租用氧气服务武江区西郊六公里建设路四一九医院斜对面门店28-30号铺0751-8722910
押金:600元/罐,容量:640L,氧气价格:80元/罐(如需运送费用另计),氧气瓶租金1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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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家宝养老中心医养结合病房。为半自理/半失能/失能卧床病人病人提供专业医疗、健康管理和养老护理等全面服务。韶关市南郊三公里广韶路4号13727535959
服务不可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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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社会福利院为弃婴、三无老人、孤寡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等服务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77号0751-8104270
门诊可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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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启德医院(启仁分院)为韶关武江区、浈江区的居家病人提供换尿管、胃管等护理服务。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前进路108号15363266120;0751-6836120
离院5-10公里内,按需选择服务,150-200元/项,超出10公里按照20元/公里计算。居家服务未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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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启德医院为居住在韶关曲江区的居家病人,提供换尿管、胃管的服务韶关市曲江区沿堤三路17号0751-6835120
离院5-10公里内,按需选择服务,150-200元/项,超出10公里按照20元/公里计算。居家服务未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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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四一九医院医养结合病房。为半自理/半失能/失能卧床病人病人提供专业医疗、健康管理和养老护理等全面服务。工业西路与建设路交汇处0751-8172706;13510773332
服务可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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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养结合病房。为半自理/半失能/失能卧床病人病人提供专业医疗、健康管理和养老护理等全面服务。浈江区和平路84号0751-6918711、0751-6915473、18933708235
服务可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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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州人民医院(韶关铁路医院)医养结合病房。为半自理/半失能/失能卧床病人病人提供专业医疗、健康管理和养老护理等全面服务。浈江区和平路84号0751-8255369;0751-8228202
服务可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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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爱民医院医养结合健康养老中心医养结合病房。为半自理/半失能/失能卧床病人病人提供专业医疗、健康管理和养老护理等全面服务。武江区惠民南路23栋0751-8615969
服务可用医保

癌症患者/家属之自助/互助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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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人民医院对居家患者导尿、鼻饲管置管、感染伤口换药等项目的延续护理。武江区惠民南路133号0751-6913426
1.粤北人民医院公众号→右下角“更多”→“延续护理”→选择后点击“我要预约”→宁养患者接受服务后可将提供发票凭证后予以报销。用户必须提供有关的病历资料、伤口图片。
2.导尿:82.8元/次;鼻饲管置管:70.5元/次;PICC导管维护65元/次;感染伤口换药:320元/次;皮肤防护护理-造口护理:385元/次。周一至周五8:00-17:00,其余时间不提供网上预约,不提供急诊服务。用户如需要更改护士上门时间请提前3-4小时联系医院医疗服务中心(6913426)。
3.如因用户个人原因取消订单,在护士出发前2小时内,将收取5%的服务费;在护士出发未达到用户家中,将收取20%的服务费用;护士已到用户家中,将收取30%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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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提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服务。广东省韶关市升平路97号韶康大厦 0751-8898852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士可持身份证、银行账户原件到街道办事处申请生活补贴202元/月,护理补贴27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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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地平线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为长期有焦虑、抑郁等心理有困扰的民众提供有偿心理咨询服务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114-4号2楼0751-887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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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韶关站)为在韶关生活居住,且有服务需求的妇女和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家事调解的维权服务、心理咨询、婚姻调适等家庭服务。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浈江区风度北路71号0751-8872386;0751-8872338;12338
“农村母亲关爱工程”,农村户籍,两癌妇女可申请。免费提供6次心理咨询。周六下午、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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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为有购买医保的居民提供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咨询等服务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2楼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大厅韶关市:0751-8728031
医疗救助: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病历、用药或诊疗项目、收费明细清单、等向社区/村委提出申请。
武江区:0751-8628895;浈江区:0751-8604323;曲江区:0751-6669281;南雄:0751-6976515;乳源:0751-5369801;翁源:0751-2819609;仁化:0751-6238380;乐昌:0751-6926786;始兴:0751-692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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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韶关市政府服务热线“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用来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困难和问题的平台。包括对劳动保障、医疗服务、教育等需要政府解决的诉求。0751-12345
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接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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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为户籍在韶关市居民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重大疾病致贫困患者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丧葬救助等服务。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0751-8732109;武江区:0751-8622171;浈江区:0751-8899079;曲江区:0751-6675777。
※临时救助:
(一)受理机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申请条件:遭遇突发困难、生活必需支出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三)提供资料:家庭成员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并书面授权查询核对。向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供家庭成员有效居住材料(居住证、纳税信息打印单、缴纳社保信息打印单、劳动合同等)。
(四)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
  1、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证件是否与申请家庭成员相符
  3、受理申请
  4、开展经济状况核对与入户调查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
  6、张榜公示3天
  7、相关材料送县级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
  8、获得临时救助
  9、救助后公示6个月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 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需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2.申请之日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承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支出刑困难家庭应救助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0%。
(三)申请步骤:1.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2.签署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3.委托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核对。
(四)审核确认流程如下: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核实;3.乡镇人民政府、办街道办事处提出出审意见,并进行公示;4.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做出审核确认决定。
(五)认定成功后,可以享受这些救助:单人纳保、住房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就业救助、司法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