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西宁 常用社会资源及合作机构
殡葬/后事办理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地址联系电话
韵家口殡仪馆设有昼夜24小时遗体收殓接运电话,自2012年1月1日起积极响应并自费执行青海省殡葬惠民政策,免除四项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780元。
一.免费对象
具有户籍在西宁城乡居(村民:湟中县、大通县、湟源县、互助县;市中心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驻宁军(警)部队现役军人。
二.免费项目及金额
1.遗体火化费200元/具;2.普通殡葬车专用车接运费300元(本市行政区域内、湟中县、大通县、湟源县、互助县);3.骨灰一年寄存费80元。合计:780元。
三.费用免除方式
规定丧属到唐山市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对免费项目的费用由唐山市殡仪馆一次性予以减免。如丧属选择同类型更高规格的服务,抵扣免费项目的费用后,超出部分费用由丧属自行负担。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丧事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村(居)委会、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户籍注销证明,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页;3.逝者为中心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原件;4.逝者为驻唐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西宁市城北区韵家口互助路0971-8013263 13709781499
自2012年1月1日起积极响应并自费执行青海省殡葬惠民政策,免除四项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780元。
一.免费对象
具有户籍在西宁城乡居(村民:湟中县、大通县、湟源县、互助县;市中心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驻宁军(警)部队现役军人。
二.免费项目及金额
1.遗体火化费200元/具;2.普通殡葬车专用车接运费300元(本市行政区域内、湟中县、大通县、湟源县、互助县);3.骨灰一年寄存费80元。合计:780元。
三.费用免除方式
规定丧属到唐山市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对免费项目的费用由唐山市殡仪馆一次性予以减免。如丧属选择同类型更高规格的服务,抵扣免费项目的费用后,超出部分费用由丧属自行负担。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丧事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村(居)委会、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户籍注销证明,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页;3.逝者为中心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原件;4.逝者为驻唐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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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殡葬水晶棺出租、帐篷出租、出售寿衣、花圈、设置灵堂、丧事办理,收费以市场价为准。南川东路红光村路口18797169953 15110959798
红光殡葬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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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忆平生殡仪服务优选墓地、丧事咨询、临终关怀、殡仪服务、丧葬礼仪、殡葬用品、遗体接送等项目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街道西海路51号A-200972-8684121

遗体/器官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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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红十字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到所属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或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线上登记,还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青海省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报名登记。青海省西宁市教场街10号0971-8237882

义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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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志愿者协会为群众解难,在扶贫助困、公益事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文明创建等各个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370971-82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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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义工联以网络为互动平台、以开展志愿服务为主要任务、自愿求公益的草根组织1399723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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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爱的奉献公益志愿协会扶贫济困,帮助社区内生活有困难的居民。帮老助残,帮助社区内的孤儿、孤寡老人、残疾人。对孤老亏仔残弱家庭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

互助县原县委招代所1313912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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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心之助志愿服务心灵呼唤、爱心奉献、爱心传递、温暖你我,积极为贫困家庭、残疾人、空巢老人等爱心传递,开展各种公益活动。青海省城东区韵家口1550077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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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大附院宁养义工为缺乏照顾者的宁养癌症患者提供上门探访,给予陪伴、照顾等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和心理压力。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9号同仁路29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精成楼一楼0971-6162127

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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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市贫困居民,低保对象在就医期间,出具区县民政部门核发的《青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可享受“一免七减”优惠医疗服务。为使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助力全省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月21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60元/月,从原580元/月提高到640元/月,增幅10.3%;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0元/年,从原4300元/年提高到4800元/年,增幅11.6%。新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省连续第十二次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在2020年2月底前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要尽快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提标后达到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各地要结合《青海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强化政策导向,及时让困难群众知晓这一惠民生、解民忧的政策举措,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0971-6166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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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慈善总会大学生资助,药品的资助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经济开发区开元路9号0971--624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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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该项目申请对象为 0-18 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申请人申报资料须经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后逐级报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审核,最后报至中国红基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中国红基会只在医疗费用上给予受助患儿支持,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医疗
风险,均由医患双方明确责任、自行协商解决,中国红基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需资料:1.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务处章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
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5.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说明: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
护关系证明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另附,请与本申请表同时提交。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备份。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东三楼0971-821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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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红十字会“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先心病儿童资助项目”该项目申请对象为 0-14 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本项目为一次性救助,已获得本项目资助的患儿不受理重复申请,需多次手术的复杂先心病患儿除外。受助患儿须在通过评审并获得《资助告知书》的三个月内完成手术,并在告知书 1 年有效期内提交合格回执资料。非有效期内的手术费用将不予资助。患儿资助款将通过财政部授权方式拨付至患儿账户或其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需要资料: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2.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复印件。3.以上证明材料另附,与本申请表一起申报。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备份。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东三楼0971-8214589
qhshszh@qhredcro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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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红十字会《红十字会人道临时救助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救助对象
  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陷入困境中的本省城乡居民,在享受相关政策、规定后,仍需要人道救助者。
  第二条; 救助的原则
  (一)以属地救助为主,上级救助为辅。
  (二)同一求助对象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救助。
  第三条: 救助资金来源
  (一)“博爱一日捐”捐赠资金;
  (二)定向捐赠资金;
  (三)捐赠资金利息。
  第四条; 救助金额度
  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救助金标准分为五个档次:
  1.当年个人承担医疗费或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至3万元的,救助金额度为2千元;
  2.当年个人承担医药费或家庭财产损失3万元至5万元的,救助金额度为3千元;
  3.当年个人承担医疗费或家庭财产损失5万元至10万元的,救助金额度为5000元;
  4.当年个人承担医疗费或家庭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救助金额度为8000元;
  5.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救助额度,由业务部门提出救助意见,提交执委会研究确定。
  第五条; 救助申请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当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2.家庭情况证明。申请人提供突发事件等情况说明,由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核实,并签署意见。
  3.疾病证明。二级甲等(含)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报销票据(复印件)。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东三楼0971-821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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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红十字会青海省红十字会“红十字博爱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以在青海就读且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一贫困学生为资助对象。项目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连续3年(高一至高三)进行资助。
  (二)资助名额
  全省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原则上按每个班2名资助对象控制,具体班级资助名额分配由实施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项目可视筹资等情况确定扩大或缩减规模。
  二、资助学生筛选条件
  (一)全省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因父、母去世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其他特别困难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残疾人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已享受其他助学资金的学生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标准
  该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贫困生连续3年提供助学金,每学年助学金1000元。
  四、经费来源及补助比例
  经费从“博爱一日捐”中列支一部分;从定向捐款中列支一部分;争取企业或爱心人士专项救助解决一部分;爱心人士一对一资助解决一部分;通过对口援助单位申请一部分;由省红十字会和受助地红十字会共同筹集。
  省级补助比例为:
  (一)对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受助学生补助70%的资金。
  (二)对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地区受助学生补助80%的资金(其中玉树州红十字会救助经费由省红十字会利用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全额资助三年)。
  (三)市(县、区)本级高中资助经费所需承担的比例,由市州红十字会自行确定。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地址联系电话
青海红十字会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东三楼0971-8214589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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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街道司法1.解答法律咨询;2.代写法律文书;3.主持调解纠纷;4.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各街道办设有司法所,可免费为低保户提供法律援助。具体可查询各街道司法所电话1.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2.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174号1.电话:0971-42917612.电话:0971-8110148
各街道办设有司法所,可免费为低保户提供法律援助。具体可查询各街道司法所电话

临时看护、家居护理器材购买/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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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宏建气体门市部押金:800元,租金一天2元,气体一罐:90元(楼梯房3楼以上加10元),压力表:130元,市区免费送。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城东区政府)0971-8143359.13897461216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地址联系电话
A、西宁市金干线家政服务公司 B、小赵家政 C、万能保洁免费上门服务,全包家政包括:玻璃、地面、厨房、卫生间、地脚线等350元,擦玻璃一平米1.6元,西宁市共和路盐业公司家属院0971-8866002 13195778215 13007786596

癌症患者/家属之自助/互助团体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地址联系电话
城中区人民街办事处水井巷社区服务服务中心社区助老服务、特殊家庭服务,救助和服务社区弱势群体的博爱驿站。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人民街9号0971-438885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地址联系电话
西宁市太阳心理服务中心团体、个体心理咨询青海省西宁市力盟街福海楼1143室0971-5217147 1550077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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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抗癌协会开展防癌宣传,普及肿瘤科学知识,编辑出版肿瘤学术期刊、科普书报等读物;推广肿瘤科学技术成果,开展肿瘤科学论证咨询服务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9号18791327655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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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居住地所属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者每人每月补助240元西宁市柴达木路拥军路0971-6264831(社工部) 0971-6251441(行政部)
居住地所属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地址联系电话
乐平心理卫生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心理测试、保健知识咨询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号(城西区人民政府113)0971-4388851 1389762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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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村委会享受对象:持有西宁市常住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人低于 703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可以申请发放标准:目前,西宁市标准统一为703元/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家庭收人情况进行补差救助,按户施保,每月社会化发敬
申请程序: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向居住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通过民主评议、家庭财产核对后上报,民政局审批,由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
当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