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榆林 常用社会资源及合作机构
殡葬/后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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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殡仪馆可提供遗体火化、遗体冷藏、骨灰寄存等服务,24小时遗体收敛接运;
对于榆阳区“五保户”给予1000元的殡葬救助。
榆阳区四里沙0912-3283250

遗体/器官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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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红十字会如有遗体、器官捐献等,可以联系;
如何成为一名器官捐赠志愿者?
1、进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根据提示完成登记。

2、网站登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址)
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我要登记”,根据提示完成登记。

3、书面登记
对于希望以书面形式登记捐献的群众,可填写《陕西省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到榆林市红十字会(榆林市政府2号楼516室)进行现场登记。
榆林市青山路市政府2号楼0912-3546693

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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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天使基金基金资助对象为14周岁以下(包含14周岁)患有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并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联合免疫抑制剂治疗、家庭经济贫困的儿童。

*申请资料

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须在完全理解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东方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备齐申请材料,经户籍地村(居)委会审核后报至县级或以上红十字会审核后,报中国红基会。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列入待资助范围:

(1)即将进行ATG/ALG治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2)在进行ATG/ALG治疗后30天内,或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后100天内。

*列入待资助范围并不代表一定能获得资助。在确定资助前已实施ATG/ALG治疗超过30天或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后超过100天的,将不再给予资助。

*申请人递交申请后两个月内未进行ATG/ALG治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的,需在确定治疗前补交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及患儿监护人书面说明。申请时间按接收合格补交资料当日计算。
榆林市榆阳区榆溪大道13号市委大院(赈济救护部)0912-336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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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阳光基金*申请对象
0至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经济困难、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儿童。
*申请流程
患儿法定监护人须在完全理解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从中国红基会官网下载(或到当地红十字会、天使阳光基金定点医院领取)《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填写和备齐以下资料,经户籍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及村(居)委会审核后报至中国红基会:
(一)能证明患儿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材料: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患儿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二)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原件。如属城乡低保、军烈属、残疾人家庭的患儿,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当地民政局证明;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患者相应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等。(三)二级甲等以上且具备先心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心脏超声诊断报告单和病情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资助标准
除定向捐助外,原则上每位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标准如下:
(一)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二)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三)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四)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五)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社会定向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实际自付的治疗费用,或捐助对象在治疗过程中死亡的,其所获捐款结余部分计入天使阳光基金,用于救助其他符合条件的患儿。
榆林市榆阳区榆溪大道13号市委大院(赈济救护部)0912-336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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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使基金一、 申请条件
0至18周岁中国籍患有白血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小天使基金”提出资助申请。

二、 申请方式
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市)级红十字会;如患儿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可另行下载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一并提交。

三、 资助标准
除定向捐助外,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四、 评审原则
(1)申报时间顺序原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按照申请人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2)量入为出原则:根据资金情况确定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3)有限资助原则:以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救治及家庭自筹为主,小天使基金资助为辅;
(4)综合评定原则:根据患儿家庭经济情况和病情的轻重程度综合评定资助对象。

五、 资助流程
1. 患儿法定监护人通过所在地红十字会提交资助申请,由省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提交至中国红基会;
2. 中国红基会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整理提交评审患儿名单至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 通过评审的拟资助患儿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受助患儿法定监护人将收到所在地红十字会寄发的资助告知书;
4. 受助患儿法定监护人根据资助告知书要求提交回执资料至所在地红十字会审核;
5. 回执资料经中国红基会审批后,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拨付资助款至受助患儿的个人账户。
榆林市榆阳区榆溪大道13号市委大院(赈济救护部)0912-354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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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慈善协会 资助优秀贫困大学新生项目一、资助对象
1、当年参加高考,被一本院校录取的统招四年制本科生;

2、家庭是当地政府核定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因重大灾病及其他特殊原因形成的困难户必须占推荐总数的60%以上;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父母一方有残疾的学生优先资助;

3、凡资助对象必须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品学兼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二、资助标准

1、不支持一生多助、重复资助,不支持推荐国家规定免费的军事院校和师范类学生;

2、凡审查批准被资助的一本贫困大学新生,根据国家精准扶贫和助学政策,榆林市慈善协会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

三、资助流程

1、榆林市慈善协会先将资助优秀贫困大学新生项目的资助名额分配给有关学校,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本着公开、民主、公正的原则提出推荐名单;

2、榆林市慈善协会组织出资方和市、县区慈善协会工作人员到资助对象家中进行访查,然后把家访结果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最终确定资助学生的名单;

3、邀请出资方、媒体记者、推荐学校、受助学生及家长参加资助优秀贫困大学新生仪式。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西路5号0912-6087324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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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服务队免费为老、弱、病、残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济案件除外)榆林市榆阳区新楼下巷0912-3284442

临时看护、家居护理器材购买/租用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地址联系电话
榆林市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可提供瓶装氧气及氧气充装。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常乐堡村13991070188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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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救灾救济、社会保障、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等工作。陕西省榆阳区青山西路1号0912-8190399
1.目前榆林市的低保保障标准是多少?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74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5000元/人/年。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4.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家庭成员或者其代理人以家庭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并且如实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